房地产简易征收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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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简易征收不可以抵扣进项。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房地产简易征收不可以抵扣进项。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可以的。分两年抵完。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可以的,纳税申报时将预缴增值税金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四对应行的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就可以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
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3、第三种情形: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