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身份证去开了地税发票,对我有影响吗?1000多的
8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个很小的问题,如果只是办这件事件,对你基本没有影响的。身份证原件一般不外借,你借个身份证复印件给他就应该能把这事情办好。实在不行,你可以亲自去帮他办理。根据你的描述,问题是这样的:朋友的单位有东西坏了,单位要拿到外面修。但朋友自己会修,修好了。单位要发票,所以他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整个过程都是合法的,没有触犯法律。我就很纳闷,为什么一定要别人身份证呢?自己的或者领导的不行吗?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他没有让单位知道。很多事情没有必要公开,特别是涉及到钱的,很容易让人说闲话。现在说说对你有什么样的影响吧。如果你的年收入超过12万。你应该把这项收入也纳入申报。如果你忘了,也不会影响你的纳税金额。所以说,影响是很小的。.向高手请教
- 有影响。
朋友借了身份证去开了地税发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于倒 行为。
发票是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 发票。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只有税务机关才有“ 发票”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各种经济成分、各种形式的组织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特别是一些个体经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异地施工单位等在当地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而无法领购发票的经济组织。
“ 发票”的现象刚出现时,监管部门放任不管或者管而不严。由于这些现象的出现,“ 发票”的行业就应运而生。
这行业的产生,通过合法的票据,掩盖非法的交易,“小金库”、个人贪污、挥霍浪费、偷逃国家税收的真实内容在发票上根本得不到反映,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助长了贪污腐化现象的滋生蔓延,这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
扩展资料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六、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 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 发票。“禁止非法 发票。”
八、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九、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十、将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1、影响:朋友借了身份证去开了地税发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于倒 行为。
2、但是,只要没人举报,对以后是没有影响的。
发票是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 发票。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 发票”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各种经济成分、各种形式的组织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特别是一些个体经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异地施工单位等在当地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而无法领购发票的经济组织,为了在市场经济建设中争取得到一个份额,必须提供合法的发票;会计和税收法规也明确规定,在财务上非法票据不得列支和在税前扣除,这客观上就要求在市场经济交易中必须取得合法的凭据;税务部门对外宣传其“ 发票”的职能不够,且税务部门开发票的手续繁杂,要按税法规定征收税款,一般不愿到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发票”的现象刚出现时,监管部门放任不管或者管而不严。由于这些现象的出现,“ 发票”的行业就应运而生。这行业的产生.通过合法的票据,掩盖非法的交易,“小金库”、个人贪污、挥霍浪费、偷逃国家税收的真实内容在发票上根本得不到反映,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助长了贪污腐化现象的滋生蔓延,这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必须给予规范。 - 分别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发 票 管理办法》,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一)使用虚 假 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 发 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 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 开 发 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 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 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 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 票;
(三)介绍他人开 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 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 开 发 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 开 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 开 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有的。
《发票管理办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发票开具时即确认收入,确认收入时即确认纳税义务,所以当然的讲,如果你朋友不代你履行纳税义务,你有一个纳税义务。 - 没有影响
身份证借去开地税发票也就是发生临时经营纳税,没有登记记录,不影响当事人任何事情。 - 问题不大;第一是金额比较小,第二只要是真实的交易,一般不会出问题。
- 一般情况下没有影响的
朋友借了身份证去开了地税发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于倒 行为。 发票是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 发票。《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
一个很小的问题,如果只是办这件事件,对你基本没有影响的。身份证原件一般不外借,你借个身份证复印件给他就应该能把这事情办好。实在不行,你可以亲自去帮他办理。根据你的描述,问题是这样的:朋友的单位有东西坏了,单位要拿到外面修。但朋友自己会修,修好了。单位要发票,所以他必须到税务机...
朋友借了我的身份证第一次去税务局开发票第二次拿我身份证复印件会有影响的。朋友借了身份证去开了地税发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发票是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身份证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不要轻易外借,更不能将身份证复印件外接。
可以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有。朋友借了身份证去开了地税发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于倒 行为,因此对自己是有影响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