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可以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吗?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可以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吗?
  • 可以兼任。
    按照会计法要求,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出现营 私 舞 弊现象,保持互相制衡,不相容岗位不能互相兼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固定资产岗位不属于不相容职务和岗位。
    以下岗位属于不相容岗位,应尽量避免兼任。
    (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 可以兼任。按照会计法要求,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出现营 私 舞 弊现象,保持互相制衡,不相容岗位不能互相兼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固定资产岗位不属于不相容职务和岗位。以下岗位属于不相容岗位,应尽量避免兼任。(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

  • 会计不可以兼任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员,企业财、物、账三者,要分别管理,如果兼任容易出现舞弊;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如下: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做到账、物相符;2、负责固定资产变更工作,掌握各部门固定资产变更情况,及时完成各部门资产的变更工作;3、负责编报有关固定资产报表...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出纳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的不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可以监任固定资产管理员和政府采购经办人吧。

  • 不可以的,《会计法》有明确规定,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不少小公司为节约人员成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登记挂名时,是两个不同人的名字,而实际操作时,却是让同一人身兼两职。会计人员平时负责的是分类账的登记、收支原始单据的复核...

  • 事业单位会计可否兼任劳资人事相关工作 科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事和财务工作由会计一人担任,有这种情况出现; 机关事业单位---中层机构设定---人事科(股)、财务或会计科(股)---一般不存在一人担任两科室的领导,但岗位上会有业务上 *** 。比如:资金会计 *** 任劳资员,会计主管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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