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目前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抵免方法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采用抵免法的基本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放弃本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收入来源地所在国对来源于该国的收入有优先征税权,但没有独占权,如果收入来源国实际上并未向跨国纳税人征收所得税,居住国则要根据本国税法依法征税。抵免法既承认所得来源国的优先征税地位,又不要求居住过完全放弃对本国居民外国所得的征税权,有利于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而且还可以有效地免除国际重复征税,避免纳税人税负增加,因此被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抵免法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居住国 (国籍国) 政府准许本国居民(公民) 以向非居住国 (非国籍国) 政府已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抵冲其应向本国政府汇总缴纳的税额的一种方法。抵免法按适用对象不同,可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在实际应用中,抵免法又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方法。直接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冲抵其应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间接抵免适用于跨 子公司直接的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外国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允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根据跨国纳税人跨国投资经营组织形式的不同和税收缴纳的形式不同直接抵免 direct credit, 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向来源地国已纳所得税税款的抵免。公式:应纳居住国税额=(居住国所得+来源国所得)X 居住国税率 - 允许抵免额(国内允许限额和实际已缴纳税额中数额较小者)。直接抵免可以分为全额和限额抵免。间接抵免 indirect credit 适用于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即母公司所属的居住国政府允许母公司将其子公司已缴来源地国所得税中应由母公司分得的股息承担的那部分税款,来冲抵母公司的应纳税款。 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股息中所含的外国所得税 = 母公司所得股息 X 外国子公司已纳所得税 / 外国子公司税后所得。适用条件:居住国政府允许抵免的必须是来源地国政府征收的税而非费或其他付款;所允许抵免的必须是所得税;做允许抵免的所得税课题必须是纳税人的净所得。实例计算如下:A 公司在B国设立一子公司,子公司所得为2 000万元,B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A国为35%,子公司缴纳B国所得税600万元(2 000×30%),并从其税后利润1 400万元中分给A 公司股息200万元。计算A 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母公司收到的子公司的股息中所含(却已被扣除)的外国所得税为85.714万;2)母公司实际收入:285.714万;3)母公司应纳所得税:总实际收入 X 税率35% = 100万;4)已纳税额少于应纳税额,故母公司还需纳税 14.286万。税收饶让抵免 international tax sparing credit 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所得由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款,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于税收抵免的待遇。和一般抵免的根本区别:饶让抵免是“视同已经缴纳”,后者则是对已经在来源地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的免除。因此饶让抵免又称为影子税收抵免 shadow tax credit.
- 采用抵免法的基本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放弃本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收入来源地所在国对来源于该国的收入有优先征税权,但没有独占权,如果收入来源国实际上并未向跨国纳税人征收所得税,居住国则要根据本国税法依法征税。
由于抵免法既承认所得来源国的优先征税地位,又不要求居住过完全放弃对本国居民外国所得的征税权,有利于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而且还可以有效地免除国际重复征税,避免纳税人税负增加,因此被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抵免法既承认所得来源国的优先征税地位,又不要求居住过完全放弃对本国居民外国所得的征税权,有利于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而且还可以有效地免除国际重复征税,避免纳税人税负增加,因此被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抵免法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居住国 (国籍国) 政府准许本国居民(公民) ...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抵免方式, 税法上也规定采用这一方式。采用抵免方式,投资所得的利润最后都要在资本输出国按高税率被征税,结果发展 家的低税率不能使投资者得到实惠,从而对资本输出国的企业没有很大吸引力,不能有效地发挥鼓励国际投资的作用。同时也不利于投资企业扩展业务。但也有人认为采用抵免方式能够产生...
但总的来说,大多数国家纳税人的超额进项税是可以得到退还的。反观我们国家,受财政收入及管理等客观因素制约,除了在出口环节以及两个特殊项目之外,并没有建立起广泛的增值税退税制度,而是实施增值税留抵制度,这使得有留底税金的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完全转嫁至下一个环节,也影响了增值税在其他环节的税负转嫁。从19...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抵免法、税收饶让法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我国也应采用抵免法,并建立税收饶让制度。
它之所以被一些国家广泛采用,是因为一方面能降低监管部门信息获取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另一方面也能倒逼企业提高安全意识,主动进行风险控制。这项制度已引进我国多年,并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动规划中。但在实践中,区域分割、部门分治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没有形成高效的地方联动、部门合力,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缺少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