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做过价税分离的进项税但没有进行认证现在认证了以后凭证要怎么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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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以前年度如果没有认证但已经入账,一般账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xx费用)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那么现在认证了就要当月抵扣,那么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没有认证时,先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金,待到认证当月,冲减原计入待抵扣的进项税金,借方计入该已经认证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金。谢谢
以前年度如果没有认证但已经入账,一般账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xx费用)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那么现在认证了就要当月抵扣,那么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没有认证时,先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金,待到认证当月...
准确的说是:价税分离后的税叫销项税,销售方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你好,希望能帮助到您!做一笔调整分录即可,借费用(负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正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未价税分离,已经跨年了,如果进项税还在认证期限以内,或税务局允许认证抵扣,则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账务及税务调整即可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红数或负数)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计提的折旧,可以追朔调整,也可以在以后期间修正调整 ...
理论上不影响抵扣,因为进项抵扣是需要认证的,所以你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金额税务是有的。但是你如果不分开核算,税务局会认为你核算不规范,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有处罚措施,因为作为抵扣的一般纳税人有要求是必须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销项抵扣的正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