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维修厂房的税票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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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维修厂房属于修缮建筑物,所以维修厂房的税票不可以抵扣。 - 可以,只要你能取得到是维修时发生,就可抵扣。
简而言之,用于修缮建筑物的所有维修费用所含进项税额均不可在销项税中抵扣。
维修厂房属于修缮建筑物,所以维修厂房的税票不可以抵扣。
因此,对于自建厂房而言,企业在建设厂房过程中所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在两年内分批抵扣。而企业若购置了用于厂房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且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也能够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一次性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抵扣政策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当...
企业购买厂房,短期持有用于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并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
购进钢材用于建设厂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