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异常怎么注销

公司经营异常怎么注销
  • 法律分析:经营异常企业是可以注销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再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没有可以忽略)
    所需资料:
    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第三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四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企业经营异常的,首先应当履行义务,申请工商部门将企业移出异常名录,之后才能够注销。注销流程是: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经过特别表决作出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制定财产分配方案;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法人死亡公司注销流程如下:1、分别到国税和地税提出提出注销申请;2、领取国税、地税...

  • 【法律分析】企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必须先移出异常经营名录,才能进行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

  •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再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没有可以忽略)所需资料: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

  • 企业经营异常可以经申请变更为正常的经营企业后依法注销。一般情况下,只要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或者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就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法律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

  • 【法律分析】:公司经营异常可以注销,但要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符合其他的解散情形时,才能注销,并且只要公司能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的3年内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就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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