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率征收怎么征税,地税--企业所得税!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地税是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1.新成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随流转税的主体税种征税,缴纳增值税的工业、商业企业,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营业税的服务性企业,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缴纳;
2.个人所得税归地税局征收管理,在地税局纳税。 - 现在想换是很困难的,甚至说是不可能。而且,在深圳,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国税比地税多很多,所以如果你在深圳的话,你换到国税都不一定能给你转查账征收。各地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在深圳,数据就设定了3个“参数”,在这个里面的就KO了。
国税发[2008]30号文件,以及各地都应该有一个核定征收的管理办法,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或者请求当地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和办理。
补充你的问题:个人认为你那里的税局这种做法不合理。深圳这边出现下面三种情况之一,他们可以核定:1、有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情形(实际上就是说账面混乱、财务核算不规范);2、小规模纳税人连续亏损2年的;3、注册资金小于10万的。你们那里所谓的成立第1年核定,这个做法有违“国税发[2008]30号”精神,但是,如果当地真是形成法律文件了,那你们要想“纠正”恐怕会很艰辛。还是那句话,在当地找个税务师事务所,向他们咨询一下,他们应该专业一些,看看他们有没有接触过类似的案例。
真是解决不了的话,也给你个建议:如果是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征收,那你们自行“压缩”一下费用吧,只能见招拆招了。
1.新成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随流转税的主体税种征税,缴纳增值税的工业、商业企业,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营业税的服务性企业,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缴纳;2.个人所得税归地税局征收管理,在地税局纳税。
江苏地区对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采取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具体操作时,分为三种情况:1. 按收总额核定:首先,需要填写B表累计金额栏的1、2、3、12行。这些行对应着收入总额的不同分类,例如销售收入、其他收入等。填写时,需要将所有应纳入收入总额的项目进行汇总,得出总金额,然后填入相应位置。2....
法律分析:国税计算方式: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税率25%计算方法:A、查账征收(按利润征收)=利润总额乘25%;B、核定征收(一般是收入核定)商业:=收入乘4%乘25%。地税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税率:5%—45%)境内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2000)乘税率-速算扣除...
国税发[2008]30号文件,以及各地都应该有一个核定征收的管理办法,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或者请求当地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和办理。补充你的问题:个人认为你那里的税局这种做法不合理。深圳这边出现下面三种情况之一,他们可以核定:1、有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情形(实际上就是说账面混乱、财务核算不规范)...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1、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