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可以作为招待费的计提基数吗?

免税收入可以作为招待费的计提基数吗?
  • 不可以,新会计准则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的计提是实际发生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两者较低者为业务招待费得扣除标准,所提到的销售(营业)收入是要缴纳所得税的,而免税收入则是不交税的,根据会计的配比性原则,免税收入是不能最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 当然可以,基数是销售(营业)收入,只要是计征所得税的收入都含在内的。
  • 当人可以,只要是你的收入都可以作为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
  • 免税收入当然要并入销售收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了。《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个收入指的是营业收入,不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所以是不影响的 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这两种收入都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全部调减,所以他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上是没区别的 ...

  • (5)免税收入;(6)视同销售收入;以上收入共同构成了企业所得税计算招待费税前扣除金额的基数,广告费的扣除标准同样参考以上收入合计金额。4.作为计算招待费税前扣除金额的基数的收入 (1)营业外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清理收入以及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转让处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让渡)属于营业外...

  • 扣除招待费用的计算基数是,销售(营业)的收入。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实际汇算清缴时,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填写即可。比如...

  • 即收入总额的范围大于销售收入;2、收入总额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也包括不征收收入,也就是说只要是收入都计入收入总额,但是与之对应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是销售(营业)收入,这个是计算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收入的确认条件为: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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