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账面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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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满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一)不涉及补价的,
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二)涉及补价的,
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三)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
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或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可以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
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均不确认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满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一)不涉及补价的,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二)涉及补价的,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两种计价方式。符合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换出资...
新准则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确认损益。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若以公允价值计价,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先按照与单顶资产类似的处理原则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然后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关注环球网校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1、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2、如果以账面价值计量:公式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相关税费;收到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计算当期损益。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