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抵欠附加税怎么办

留抵抵欠附加税怎么办
  • 法律分析:若欠缴总额<期末留抵税额,则实际抵减金额=欠缴总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目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形主要有:1.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商品取得预售款时;2.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时;3.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时;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三)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2、欠缴的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按本期应纳增值税减去欠缴的增值税后的余额计算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当期增值税有留抵,不需计提附加税费,当期增值税有留抵,应纳增值税额为0,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应纳增值税额,计税依据为0,则附加税费也...

  • 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当期增值税有留抵,不需要计提附加税费,因为当期增值税有留抵,那么应纳增值税额为0,而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是应纳增值税额,计税依据为0,则...

  • 法律分析:若欠缴总额

  • 留抵抵欠附加税怎么办: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附加税费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只能从当期附加税费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当期不够扣除的,下期继续扣除。所以,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两税为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余额。所以,在计提...

  • 如果留抵税额小于欠税金额,需要根据差额乘以附加税税率计算缴纳附加税;如果留抵税额大于欠税金额,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自然也就不需要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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