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已认证抵扣并申报纳税,但是由于疏忽未入账,本年要怎么处理

上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已认证抵扣并申报纳税,但是由于疏忽未入账,本年要怎么处理
  • 直接在现在的账面加上就可以,不必调以前的帐
  •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并抵扣后原则上是不能作废的,这是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来执行的。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销货方在作废发票时必须确保所有联次齐全,否则将被视为未按规定作废。如果销货方没有完整收集发票的所有联次而直接进行作废操作,将会受到主管国税局的处罚。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种种原因...

  • 直接在现在的账面加上就可以,不必调以前的帐

  • 发现当时认证的90.6元没有做账,导致现在增值税贷方余额有90.6元,如果实际上以已经抵扣应该当时入账忘了做进项税了,现在补做凭证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90.60 贷:费用科目-差旅费 90.60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借方余额0.01元,可以做到管理费用调整,摘要写税金尾数差调整 借:管理费用...

  • 已经认证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没有期限的,这意味着无论认证超过多少天,都可以进行抵扣。但是,增值税进项税认证是有期限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

  • 具体而言,如果已认证并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核算当月进项税额,无论之后是否补入账,均不得再进行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按规定进行转出处理,以确保增值税计算的准确性。这要求企业在增值税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确保每一环节的合规性。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首先确认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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