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税务登记如何纳税

临时税务登记如何纳税
  • 一、 说明

    此次在原有税务登记变更基础上增加已启用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网上税务登记变更功能,其中需要提交报送资料的有:

      I.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涉证变更事项八项:

      (1)纳税人名称

      (2)注册地址

      (3)经营范围

      (4)注册登记类型

      (5)营业执照名称

      (6)营业执照字号

      (7)生产经营期起

      (8)生产经营期止

      II.需提供其他资料的非涉证变更事项十项:

      (1)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地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或房产证复印件(自有)

      (3)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自然人、外资、国有投资比例: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投资方信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股东)

      其中未变更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划: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注册资本信息(投资总额明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8)投资总额信息(投资总额明细):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9)生产经营地址所在行政区划: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或房产证复印件(自有);

      (10)总分机构信息:总、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中未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只允许总机构维护分支机构信息,分支机构维护总机构信息。

      3、税务干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审核办结,将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以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纳税人办理结果。

    4、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不能从网厅办理,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操作指引

    1.

      变更涉证信息的,应先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变更并领取载有新信息的营业执照。

      2.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3. 准备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税务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总、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

      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等介质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税务登记变更”模块点击“新建申请”。

      填报资料

      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业务需要填写7张表格:

      《非涉证登记信息变更表》——选填

      《涉证登记信息变更确认表》——选填

      《投资方信息》——选填

      《总、分支机构信息》——选填

      《投资总额信息》——选填

      《注册资本信息》——选填

      《国标行业(附)》——选填

      注意:

      填表规则同新办登记,系统会自动提示必填项。

      其中涉证登记信息变更确认表纳税人只能看到比对信息并保存或取消,无法修改。

      纳税人无法变更总分机构类型,总机构不可删除、变更原分机构。

      填写完成后,需要添加附件的请添加附件

      添加附件时请注意一定要在右侧文件图标处点击进去上传。

      上传资料后,可点击返回继续添加资料,如全部附件均已上传完毕,则点击“关闭”,回到主菜单,勾选已经添加的附件,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确认提交后提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

      返回办理流程界面,点击“查询受理结果”可以看到“税务机关正在受理中”。

      由于此项变更需要税务机关人员审核,所以请耐心等待一些时间后,可以查看涉税事项的办结状态。

      查询回执

      进入“正在办理”-点击相应业务-点击“查询受理结果”即可查询相应业务的受理结果或状态,当业务受理状态为“已办结”时系统自动弹出回执,回执如下:

      当业务办结成功,纳税人手机会收到短信提示。

    三、常见问题

    1:办理时限是什么?

      答:在15:00前提交业务的,当天可以反馈办理状态及结果;15:00后提交业务的,24小时内反馈办理状态及结果。

    2:已上传附件,但因没有附件而被退回?

    答:请按照要求在右侧文件夹图标处点击进去后添加附件,在办理流程界面要勾选已添加的附件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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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代表(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应办理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许可证的纳税人无需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式2份,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1式2份。

  • 临时税务登记证个税缴纳流程如下:1、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在领取临时工商执照30工作日就需要向税务部门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如果超过规定的日期,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那么就可能受到惩罚。2、合法合理的填写纳税申报表:临时税务登记也需要劳动者进行纳税申报的。先需要对自身应税收入项目进行核算,核...

  • 1、自然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2、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

  •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额-(800×该年度实际承包、承租经营月份数)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

  • 办理个人临时税务登记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 ,只有在发生应税行为时才需要根据业务情况申报缴纳税费。临时税务登记证是针对增值税来说的,个人所得税只要是取得应税收入都是要交的,与是否有税务登记证无关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拓展资...

  • 对于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并责令缴纳。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是指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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