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对公帐户对我有什么不好?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帐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即当租借方利用银行账户做出违法犯纪行为时,作为银行帐户出借人以及被挂靠者,也应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2003年4月10日 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专用账户。
其中除了基本账户是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 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帐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即当租借方利用银行账户做出违法犯纪行为时,作为银行帐户出借人以及被挂靠者,也应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2003年4月10日 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对公账户时要注意不同账户类型的区别: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出借银行账户 - 依据人民银行的“结算帐户管理办法”,账户是不能转借他人使用的POS机只要打你当地的银联商务公司的电话即可拆机再要你的受让方同时新开POS机就行,准备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公章和财务印章签新协商就行如果POS机出现套现或是对公账户出现洗钱行为、如果你知道他用你的公司名义贷款视同你授权,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帐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即当租借方利用银行账户做出违法犯纪行为时,作为银行帐户出借人以及被挂靠者,也应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2003年4月10日 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者,出租出借的银行账户有任何违约行为都是直接登记在出租出借方名下的,这关系到经济赔偿问题及信用档案问题。 所以不能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进行金融交易的载体,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的重要途径。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 户命是你的,对你的个人信息不利,甚至回影响到你的财务…
- 法律风险呀 如果人家用来洗钱 套现........
法院会对你的财产进行分层并且扣押冻结。所以千万不要这样,否则你将负担100%的法律责任。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直接规定借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从法理上来看,如果有关合同的实质权利义务承受人认可并接受有关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则支持该合同的有效性更有助于有关纠纷的解决,从代理...
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帐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
这个肯定是弊大于利哈。如果别人用以你的名字开的银行账户从事非法活动的话你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哈。
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帐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
如果开户名是公司,则对你来说没什么风险,如果是以你的名字开的户,则你需要对账户的管理承担法律责任,除非你跟公司订立协议,说明各自的管理责任。开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