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项发票时,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区别有关系吗?
2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好!
开专项发票时,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区别没有关系的哈!
仅供参考 , 祝事事顺利 , 望采纳不胜感激! - 于商贸企业而言,发票上所开的商品名称,必须是进项发票上的名称。
比如,你购进的发票上是“轮胎”,销售的发票上就不能是“汽车轮胎”。甚至还有企业因为销售发票上的品名与进货的品名不同,而被处罚呢!
为什么呢,据说是因为《发票管理办法》上的一个规定:
第二十条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这也就要求商贸企业,必须按照自己的进项来开具销项,否则有可能会引起税务风险!
去年年初,王老师所在地区一个化工行业的商贸企业,从外地进了一批硫磺,进项发票上商品名称也是硫磺,但是该企业对外销售的时候,根据硫磺的具体特性,所开的发票名称分别是固体硫磺和液体硫磺,没想到没过几个月,当地税务部门就找到该企业,说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因为销售的商品没有进项。后来该企业经过多次解释,并在税务部门实地检查后,才给该企业定性为进销项名称不一致,并给以了相应的处罚!
通过该案例,大家应该知道,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就是说,作为商贸企业,你的商品名称在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名称必须一致! - 开专项发票时,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区别没有关系,放心吧。
- 该专项发票实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区别,当然是有关系的。规格不一样,说明它们的产品是不一样的,是两种产品。
- 你拿来使用肯定没有区别的,只要填好就可以。这种人家记账和有调整库存可能就要根据这样的详细型号来。
- 以实际发生的应税货物名称和规格填写,如果是商业企业的话要是一致的,工业的话,因为加工过,所以会有差异的。
税务机关没有对产品名称是否保持一致有强行规定,只要贵公司的交易是真实、合理的,就不会存在问题。增值税征管实务中,如果是商业企业,进销理论上要求一致,若是工业企业则不要求进销一致。
进项和销项的明细不一致很正常。比如加工企业,进来原材料,卖出去的是加工后的产品,不一致很正常嘛。但是销项的明细必须是你确确实实做的业务。 - 开专项发票时,销项和进项个乘一致规格规格有点区别,有关规格都一样,没有啥大区别
- 开专业发票时,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应该也一致,不能有区别,这样才真正的是进账和出账
- 当然有关系,完全一致才是发票的要求,否则不能报销
- 没有区别的,都是一样的,那样开没
- 进项,销项名称一至是对的,开专业的发票是可以的,规格有点区别没有什么事。
- 区别就是在于这两个是不太同的发票要,要是有意愿的话,还是可以去相关的部门搞清楚。
- 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儿区别,但是没有什么区别,只要名头一致就可以了。
- 只要他们的项目名称一样就可以了,规格和点区别关系不是很大。
- 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就是说,作为商贸企业,你的商品名称在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名称必须一致!
- 肯定是有区别关系的。没有区别关系就不成立肯定是有区别关系的,没有区别关系就不成立。
- 没有关系的。只要名称一致就可以
- 其实关系不大,只要数量跟名称大类似一样,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除非税务查的比较较真
- 开专项发票时,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区别是有一定关系的。
- 开专项发票时,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区别。是没有关系的
- 进项发票,销项发票不是叫作发票名称,历来不有叫发票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 如果审核的严,一定有关系。产品的价格一样应该没问题。
- 不行啊,只有同一种商品才能抵扣进项税的,牢记,要不会被罚的
- 开专项发票实销项和进项名称一致,规格有点区别,但不是太大。
- 专项建议还是名字规格一样的好
- 是对的。规格不一致才有问题的。
综上来看,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发票开具必须“如实”。那么,有人说,那对于商贸企业来讲,对于同一件商品,就是进项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与相对应销项发票上的货物名称必须一致了。其实,关键在于,如实看待这个“实”字。我们打比方来讲吧:比如甲商场进项一件西服,开具 售&ld...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发票的名称不是必须销项发票的名称完全一样,可以是另一个名称,但不能是其他类别的货物,比如移动存储盘可以开成移动硬盘等类似的名称,不能开成光驱。
进项发票是购买原材料的名称,而销项票是生产出成品的名称,只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开票的名称就可以的。销项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时开出的发票。销项负数发票,所谓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是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等业务时,冲减销售收入的合法凭证。对负数发票管理,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对销货方纳税人开...
是的——因为贸易公司不是生产厂,不可能改变进项税票的性状而成为另一种名称的商品。只有生产厂才可以——生产厂进原材料,出成品——二者的名称不会一样,因为原材料通过加工改变了性状。
进项发票的名称,与消项发票的名称不一致,是允许抵扣的。比如:采购进来的是某原材料和半成品,但通过加工後生产出的产品再销售出去的货物名称必然会有变化,还有其他的直接和简接费用,因此,立法上不能机械性的规定进项的货物名称一定要与销售货物的名称一致才能抵扣。但是,商业企业单一货物的专营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