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78号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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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仍在执行,继续有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仍在执行,继续有效。
截止至2019年9月19日,财税2015年78号文件没有被废止。财税2015年78号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中有关税收问题的...
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2015.6.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
不可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第六条规定,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