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应该注意哪些情况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及时认证进项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的发票有以下几种: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2、视同销售行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3、不能抵扣的情况。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实施细则,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根据实施细则,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根据实施细则,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是否有辅导期?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有3个月辅导期,辅导期内增购发票需要预缴税款,申报抵扣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稽核比对结果,具体情况可以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4、账务一定齐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您也可以拨打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电话沟通还是更好一点的。 - 开票,要适当的缴纳增值税。
- 注意税负率不能过低!
- 哪方面的?
该种情况,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除了需要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外,还有个3时间必须注意:1、达标当期申报结束后开始计算,纳税人应在15日内申请办理;2、如果纳税人逾期办理,至规定时限结束后5天,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3、《税务事项通知书》制作完毕后开始计...
此外,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能够享受到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和便利,如更广泛的抵扣范围、更高的税收透明度等。但同时,一般纳税人也需要履行更严格的纳税义务和申报要求。总之,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体系,涉及年度销售额、会计核算水平以及企业实际情况等多个方面。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
一、正面回答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况有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的;用于个人消费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购进的贷款服务;购进的餐饮服务;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购进的娱乐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9、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0、免税货物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 11、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税额是否计算正确 12、是否存在不符合差额征税规定,而按照差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除以下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余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