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办银行卡,用于公司流水,犯法吗?被查到了个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让员工办银行卡,用于公司流水,犯法吗?被查到了个人承担责任吗?
  • 这是违法的,公司应该是为了逃税避税,被查到了你也有承担责任的
  • 这是违法的,公司应该是为了逃税避税,被查到了自己也会承担责任的。法律分析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 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 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 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公司用是违法的,不光公司是违法的,自己也会受到牵连。公司用自己的银行卡走账,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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