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税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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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扩展资料:依法治税的内涵1、明确了依法治税与依法治国之间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依法治税只有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并作为依法治国整体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工程深入进行。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事务部专家小组所指出的,“法制是一个超越税收的概念。依法治税取决于整个法律制度的发展,但税收这一领域足以显示法制的优越性和要求。”2、突出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内容和手段——税收法制建设。税收法制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在内的统一体,其内容亦极其广泛和丰富。3、指出了依法治税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和根本目标——“税收法治”。4、将“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置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之前,表明了依法治税的重点在于前者。5、表明了依法治税和税收法治二者间的关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前者是过程,后者是状态。"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所得税(香港称“入息税”, 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称“所得税”,英文income tax)是税种之一,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为课税单位。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课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也有单一平税率多种。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有些国家以个人收入课税的。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中仅只有巴林和卡塔尔这两个中东小国民众不用缴所谓的所得税。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还可以发挥贯彻国家特定政策,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第四: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在新 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所得税收入在 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很小,所得税的作用微乎其微,这种状况直到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以后才得以改变。 现行税制中的所得税税类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个税种。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 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 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境内,但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此外为了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特定的产业和项目。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20%和15%。从性质上看,对所得收益的分类可以分为四类: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等;利得税—资本利得(资本活动带来的);收益税—土地收益,房产收益;社会保险税(对个人所得的一种扣除)。"
1、税收具有强制性,税收是强制收取的,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依据就是国家的政治权利,税收是以国家法律形式规定的,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个人以及单位都必须要遵守税法,强制征税。比如员工个人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如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达到了5000元,高于5000元的部分需要收税;公司需要缴纳的税种更多...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1.收税机构的集中性。由于税收是对社会成员的一种强制的征收,因而课税权力只能由作为社会公共权力代表的政府来享有。政府为了合法而有效地去行使这一权力,就必然要建立集中性的税务征管机构来统一收税并处理相关的税务问题。税务机构只是政府课税权力的执行机构,它所收取的税收是一种集中性的财政收入,是...
二、收税是无偿的,而收费是有偿的。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费”则应是有偿的,它是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为了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三、款项的使用方法和用途不同。纳税人缴纳的各种税款,由政府统一支配:列入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统一安排、使...
收税是按照税种收取。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种税。这些税种通常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内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