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货物一批,但没有销货清单,能抵扣进项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货物一批,但没有销货清单,能抵扣进项吗?
  • 认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而不是销货清单。但是如果没有销货清单,则属于取得和使用不合格发票。在以后的查账中,税务机关会责令你作进项税额转出。原理在于:对方出具的是一张没有实物出库的发票------虚开。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货物一批),但没有销货清单,是不能抵扣进项的。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 《发票管理办法》有规定,开具发票货物名称必须要具名,而国税发〔2006〕156号明确可以使用发票清单,所以该发票严格的话不能抵扣。先抵扣掉,再去补下发票清单吧。
  • 能认证就能抵扣,税务局认证的是增值税票不是销货清单,而发票上的名称是货物一批,说明是汇总开具的,应该有清单的,我相信人家也不会随便给你乱开的,你最好问问经手人或者开票单位,争取将清单拿到手,不然怎么登记货物明细帐呢。
  • 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即在购入的当期只要认证了就能抵扣,以后如果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再转出
  • 最好还是有清单,哪怕你自己做一份,让对方盖上章也行啊.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货物一批),但没有销货清单,是不能抵扣进项的。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货物一批可以,但必须要附清单,也就是说要开具清单,否则不可以。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成货物一批。但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

  • 答:不可以,只能作废或冲红重新开具了。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到 清单?按国家税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对购货单位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收入的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并且按照17%的税率来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2、举个例子: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A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不含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收讫: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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