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如何界定小

增值税纳税人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如何界定小
  •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的不动产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低于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对应的租赁期内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要在取得预收款的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在 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设立、变更时,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人
  •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以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应当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2、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对应的租赁期内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要在取得预收款的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 企业一次性取得多年租金,按收取钱款收入计算缴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以分年计算缴纳,房产税也可以分年计算缴纳。

  • 对于增值税的缴纳:1. 纳税人发生了应税行为并收取销售款项或是收取款项凭据的丹田,需要开具当天的发票。 2.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而采取预收款的,那么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即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如果公司是一次性的收取了一年的房租,那么会计上一般是按月分期来确认租赁收入的,收到租金的当月就会产生纳税义...

  •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 所以,贵司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在收到预收款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需要按照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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