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的,从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了。
财税【2013】37号文,附件2、二、(一)、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
这个文件是2013年8月1日起执行的。
财税【2013】106号文沿用了37号文的这个规定。 - 不可以抵扣。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0号)中第二十五条已明确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可以的。自从2088年12月31后增值税转型,就可以抵扣了
法律分析: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
按照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摩托车、小汽车、游艇这类商品属于消费税征税对象,如果企业购买它们是作为企业自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它们是商贸型企业购买后用于销售的存货商品,还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另外,有些车辆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只要不属于应征消费税...
可以抵扣。《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摩托车、小汽车、游艇这类商品属于消费税征税对象,如果企业购买它们是作为企业自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商贸型企业购买后用于销售的存货商品,还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些车辆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只要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如:用于货运的车辆,...
不可以抵扣。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0号)中第二十五条已明确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