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住房尚未销售时,向供暖公司支付的供暖费免征增值税吗?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住房尚未销售时,向供暖公司支付的供暖费免征增值税吗?
  •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的规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依据上述政策,房地产企业支付的供暖费,不能免征增值税。
  •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依据上述政策,房地产企业支付的供暖费,不能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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