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企业将外购的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般纳税企业将外购的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 1、如果是增税发票且已认证抵扣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如果为普票或未认证抵扣
    则: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含税金额)
  •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进项税额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 企业外购的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而是做进项转出。

    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进项税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对于增值税来说,增值税链是不可以断裂的,即有销项金额必须对应的是要有进项税额的,如果没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是要转出的。
    比如以原材料建造不动产为例,原材料是企业外购的资产,购进时缴纳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建造的厂房是非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其在出售的时候缴纳是的营业说不是增值税,即不会产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所以增值税链条就会断裂,所以在领用原材料建造厂房的时候,其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是要转出的,即计入的是其成本中;
    但是对于生产线这样的动产,其在处置的时候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链条就不会断裂,所以其领用的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转出,即不计入其建造的成本中。

    扩展资料: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 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