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少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今年怎么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搜一下:去年少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今年怎么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对于存货部分的处理:当你需要将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时,应在会计记录中这样操作: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表示你在减少存货的同时,将之前已抵扣的增值税额转回税务账目。2.对于费用的处理:对于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如果涉及到进项税额转出,应记录为:1)借...
关键是你认证了没有,如果以认证并且已申报抵扣,在做一张凭证将其调整过来就行了。根据你讲的情况应该是认证和申报抵扣了,只是在录凭证时错了,你自己调整过来就好。谢谢采纳!
要是别的凭证你可先在账务上进行处理、并在当前征期进行进报,把这2000元进项补上。顺便说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也有些解释,但可操作性不强。再有你是少申报了,又不是虚列进项,不差税,没事的,哈哈 ...
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2、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_值税”、“未交_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