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产货物自用,自己能给自己开具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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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产自用的产品不能开发票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 自产自用的情况,自己不能给自己开具发票。国家明确规定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才要开具发票,因此该类企业不能自己给自己开具发票。销售货物才需要开发票,而自产自用不属于销售货物。拓展资料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二、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自产自用的情况,自己不能给自己开具发票。国家明确规定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才要开具发票,因此该类企业不能自己给自己开具发票。销售货物才需要开发票,而自产自用不属于销售货物。
二、自产自用产品视同销售不用去税局 发票。因为如前所讲,企业不能将产品销售给自己,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销售行为,故在税法上讲是视同销售。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法律依据】: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应视同销售,按13%向税务局缴纳税款。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以下用途的视同销售:1.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2.将自产的货物作为投资的视同销售。3.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的视同销售。4.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视同销售。5.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企业自产产品自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来和深空网一起了解吧。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