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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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省以下各级税务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税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税务局其他领导担任。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政策法规、税政业务、纳税服务、征管科技、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督察内审部门。各级税务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法律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三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采取书面审理和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
法律分析:省以下各级税务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税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税务局其他领导担任。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政策法规、税政业务、纳税服务、征管科技、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督察内审部...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是我国税务系统针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所制定的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审理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一、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与目的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51号令》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对涉及税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或有其他重大情形...
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其他需要...
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拟定本机关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议事规则等制度;2、审理重大税务案件;3、指导监督下级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法律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稽查局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上注明接收部门和收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