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增值税怎么核算??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增值税怎么核算??
  • 依你所述无法以分析出第二个为什么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购入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 由于从2009年1月1日起, 增值税转型,转型为消费型的增值税。
    消费型的增值税与之前的相比就是增加了“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会计上纳入在建工程核算的有不动产(厂房等)在建工程,也有生产设备(用于生产经营)的在建工程。
    据此,可以归纳为:若你所说的在建工程是在建房子的,那领用的原材料(假定为100元)的进项税要转出
    分录: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7
    若你所说的是生产设备的在建工程,在领用的原材料进项税依然可以抵扣,不转出
    分录: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原材料 100
  • 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摘要】
    在建工程领用外购原材料,进项税怎么处理【提问】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觉得在建工程领用外购原材料不需要将进项税转出。

    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回答】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工作顺利【回答】
  • 严格的来说,第二个分录有错误!
    第一题之所以要进项税转出,是因为购进此材料时计算了增值税进项税,而此时却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不可抵扣,所以要进项税转出
    第二题,自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做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借:在建工程 80000+同类产品的售价*17%
    贷:原材料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类产品的售价*17%
    此库存材料不会有进项税,因为是自单位生产的
  • 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业务,新税法规定,原材料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在购入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安装时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都不转出。如果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不视同销售,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仅是产品的成本.如果原材料、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不动产,原材料的进项税要转出、产品则视同销售,销项税、进项税转出均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 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的发生的增值税额,第一年抵扣百分之6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二年可以扣百分之40,第一年把百分之40的通过,应交税费,带抵扣进项税额,结转下年,但是因为领用本企业的产品,此产品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已在购入原材料部分或者在生产过程中予以全部扣除,因此只需把本年不可抵扣的百分之40转出,
  • 第一个分录正确,第二个错误!
    外购生产用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自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当初记了进项税额,则必须转出;如果当初根本没记进项税,(进项税进了成本)当然就不用转出了。
  • 第一个是因为外购原材料本来抵扣过进项了 现在改变用途了 当然得转 如果没抵扣就不必转 题中的原意是抵过了

    第二个分录是错误的 按视同销售处理 楼上那个分录是正确的哈 既然是视同销售了 有销项了 这进项当然可以抵了啊 不但不必做进项转出 还可以拿去扣税呢
  • 我来补充几句:
    为什么上面一题要进项税额转出,下面一题却不要?
    答案只能是:上面一题的自建工程是“不动产”,下面一题的自建工程是“生产经营用设备”。
    理由: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业务,新税法规定,原材料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在购入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安装时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都不转出。如果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用动产),不视同销售,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仅是产品的成本;如果原材料、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不动产,原材料的进项税要转出、产品则视同销售,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均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理由参考来源:1、2010年注会教材100页: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成本。2、2010年中级实务会计27页: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构建(包括购进、接受捐赠、实物投资、自制、改扩建和安装)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借: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贷:原材料—某某材料。

  • 具体操作如下: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次年抵扣时,再将这部分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为自产产品领用,则无需做额外的税务处理。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

  • 1. 当购入的材料或工程物资被用于生产经营用动产的在建工程时,如机器、设备等,其进项税额在购入时允许抵扣,并在会计处理中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在领用这些物资时,无需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2. 对于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

  • 1、如果购进材料、工程物资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动产的在建工程,材料和工程物资购入时的进项税允许抵扣,购入时多带带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领用时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2、不含税价 如果购进工程物资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在建工程...

  • 不动产行业营改增之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某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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