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增值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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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购进材料、工程物资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动产的在建工程,材料和工程物资购入时的进项税允许抵扣,购入时多带带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领用时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2、不含税价
如果购进工程物资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在建工程,工程物资购入时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应该计入成本中,日后领用工程物资时是含税价;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含税价
如果购入材料时明确是用于产品生产,进行允许抵扣,多带带处理,日后购建不动产领用材料时进项税要做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买价×税率】
4、如果自产产品用于机器、设备等安装的在建工程,不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5、如果自产产品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另外补充一点:购入的商品、材料、用品等等,如果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项税是允许抵扣的,如购入办公用品,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允许抵扣。
对于在建工程使用的购进原材料,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处理。具体操作如下: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次年抵扣时,再将这部分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为自产产品领用,则无需做...
自不动产行业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对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处理,已不再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确认销项税额,同时也无需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具体到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贷:原材料—某某材料。
1. 当购入的材料或工程物资被用于生产经营用动产的在建工程时,如机器、设备等,其进项税额在购入时允许抵扣,并在会计处理中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在领用这些物资时,无需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2. 对于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
1、如果购进材料、工程物资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动产的在建工程,材料和工程物资购入时的进项税允许抵扣,购入时多带带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领用时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2、不含税价 如果购进工程物资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在建工程...
不动产行业营改增之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某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