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与技巧
- 一、正文回答土地增值税清算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这两种方法纳税人不能任意选用,但不同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口径,给纳税人带来的税负却不同。土地增值税清算,就是纳税人在符合了土地增值清算的条件后办理相应的手续来交纳税费的行为。这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税种之一。计算方式是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二、分析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的。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其税收负担高于企业所得税。例如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O%等等。由于超率累进税率的特点是,增值率越高的部分适用税率就越高。为了避免高税负,企业必须千方百计地降低增值额,从而降低增值率,避免适用高税率。三、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什么?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4、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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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方法: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上海浦东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计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上海浦东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资料:
1、房地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dai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人、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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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是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二、分析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的。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其税收负担高于企业所得税。例如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清算流程: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分配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分配 1、分期开发的,如果各期完工情况不同,应按建筑面积法对各...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审核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实际支出金额与概(预)算的差异;2)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所需的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是否与账目核对相符;3)政府或他人承担的征用和拆迁好的土地相关扣除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二、前期工程费的审核应包括勘探费、规划设计费、地形图测绘...
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4、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但签订销售合同的收入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一条...
1.双方均不支付补价的土地置换中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基于此规定,在土地置换中,如果换出的土地是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