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铝合金门窗公司,合同中分材料费及安装费,现在在申请一般纳税人

你好,我们是铝合金门窗公司,合同中分材料费及安装费,现在在申请一般纳税人
  • 1、材料部分有抵扣进来,我们是不是既要交增值税,又要交营业税?
    答:材料售出交17%的增值税,减去进项增值税,差额缴入国库;安装收入需缴纳营业税。
    2、凭外经证开的安装费发票是不是做其它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成本是包括所交的税款及人工成本吗?
    答:安装是否做其他业务收入,可以自己确定,其成本包括税金、人工等相关一切支出。
    3、在工程刚开始做时,有一笔预收款,这笔款开票时是开什么发票啊?开了这张票是交增值税吗?
    答:预收款可以不用开发票,给对方开普通收据履行财务记录手续就可以了。
    4、还有是不是像我们这种企业所得税都是预交的,等工程结束后再汇算清缴吗?
    答:企业所得税预交后,等到年末后,税务机关将对全年的企业收入进行所得税汇算,然后予以清缴。不是工程结束后再汇算清缴。
    供参考。
  • 1、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所以,如果销售材料铝合金同时安装,应该是缴纳增值税的;只有单独为客户提供安装劳务,才是缴纳营业税。

    3、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开具什么发票需要先确定这笔业务是缴纳国税还是地税,缴纳国税就开具国税的发票,缴纳增值税;是地税的业务就开具地税的发票,缴纳营业税。

    4、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一般是季度预缴,在4月、7月、10月、次年1月预缴,汇算清缴是第二年5月31日之前汇算清缴,不是在工程完了后。

    第三个我也不会,嘿嘿
  • 1;材料部分你们仅仅需要缴纳增值税

    2;安装也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你们可以在主管业务收入项下设备销售门窗和安装。

    3;要按合同的约定执行,要看预收的是材料款的,你们可以开具 ,如果是即有材料又有安装的,即分别开具 和营业税发票。

    4;按月预缴,年末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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