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走逃失联企业的专用发票时,如何处理

纳税人取得走逃失联企业的专用发票时,如何处理
  • 应当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私自处理的权利。
  • 直接走逃失踪以逃避纳税申报的企业,或者虽然进行了申报但通过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栏次来规避税务机关的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企业,也会产生异常凭证。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凭证,如果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将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若已申报抵扣,将一律先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对于...

  • 对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若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如果企业确实发生了相关支出,且支出真实,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或税务机关发现并告知后60日内,向对方企业要求补开或换开发票。在...

  • 1. 当一般纳税人收到标记为走逃(失联)企业的发票时,若尚未使用该发票进行税款抵扣或出口退税申报,应暂停使用该发票,不得进行抵扣或退税处理。2. 如果走逃(失联)企业的发票已经被用于申报抵扣,应立即执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意味着之前已申报的抵扣金额需重新计算,相应的税额需要转出。3. 根据《...

  • 企业收到走逃失联的发票是否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对于尚未抵扣的异常发票,暂时不能进行抵扣;而对于已经抵扣的异常发票,原则上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然而,如果企业是A级纳税人,且交易真实,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通知后的10天内提出申请核实,暂时不必转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8号《关于异常增值...

  •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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