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实物资产投资的帐务处理

关于以实物资产投资的帐务处理
  • 实物投资要经过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按评估价入帐。
    借:固定资产( 原值)
    贷:累计折旧 (计提折旧)
    贷:实收资本 (重置价值)
    实物投资不经过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不合法,不能自己说多少是多少。另外,原始发票附在审计报告里,你根据报告做帐,摘要里要写上XX(老板名)投资。
  •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 应委托一家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累计折旧-计提折旧 贷:实收资本-重置价值1、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对价为股份或出资额,如不能换算为现金,则无法给付股份或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 2、 实物出资、无形资产出资验资需要以下材料[2] : 一、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1、设立企业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委托代理人文件,股东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 4、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产负债表。 5、投入资本明细表。 6、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二、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料物资等实物出资应提供资料: 1、填写实物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如实填写,所有内容填写齐全,内容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2、实物中应办理过户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6个月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以房屋、建筑物(只能用做企业工作场所)出资: 提供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平面图、位置图;若房屋在一年内购买,提供购房发票作为作价依据;若购买时间超过一年,应提供房屋,建筑物名称、坐落地、建筑结构、竣工时间、已使用年限等资料; 4、以机器设备、材料、运输设备出资: 提供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购物发票、货物运输单、提货单、保险单、车辆行驶证;发票内容与实物清单及移交表内容要一致;提供厂家或销售商出具的销售货物,已收到货款,注明付款方式的销售证明,并加盖厂家或销售商的公章;购买时间超过一年的,需由评估机构评估,提供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实物资产属国有资产的,提供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已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证明。 6、出资者对其出资资产的权属说明及未设定担保等事项的书面声明。 7、若实物存放在企业租用的地方,应提供租赁协议及货物入库清单;若存放在别的单位,应提供存货所在地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应提供资料: 1、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专利权出资的,如专利权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以商标权出资,提供商标主管部门批文;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提供国家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文件;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三、投资人以股权出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时,除应按照各行政管理局告知单中有关规定提交变更登记文件、证件外,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用作出资股权的评估报告;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投资人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4、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5、股权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公司已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证明(股权公司为在外埠登记的,不需提交)。 投资人以股权作为出资的,股权公司应按照各行政管理局告知单中的规定提交股东变更登记文件、证件。其中,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中应载明股权出资的情况。 特别提请注意: 投资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还应当报经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 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应当先办理股权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后,再办理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 实物投资要经过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按评估价入帐。借:固定资产( 原值)贷:累计折旧 (计提折旧)贷:实收资本 (重置价值)实物投资不经过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不合法,应委托一家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后的价值入账。另外,原始发票附在审计报告里,你根据报告做帐,摘要里要写上XX(老板名)投资。拓展资料: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在设立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实际收到资本时,按照收到货币的金额及收到资产确定的价值,做如下处理:借:银行存款 (货币性出资)固定资产 (资产协议价款+相关税费)库存商品 (存货协议价款)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金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上述资产金额总和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说明: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以自己生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商品用来投资,作为投资资本的,应视同销售,按照其确定的合理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对于投资方来说,该项存货在投资时,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被投资方,即新公司,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抵扣条件的,对该存货相应的增值税,可作进项抵扣。另外,如果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税目范围内,投资方在投资时,同样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对被投资方来说,固定资产相应的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应作为资产成本的构成部分,增加资产账面价值。在收到各资产以后,固定资产应按相应的方法计提折旧,库存商品按使用的用途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

    应委托一家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累计折旧-计提折旧
    贷:实收资本-重置价值
  •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 应委托一家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累计折旧-计提折旧 贷:实收资本-重置价值1、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

  • 实物出资情况下投资方的涉税处理 1.增值税附加: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该视同销售.因此,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需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

  • 个人股东以实物资产进行投资时,首先需要办理实物验收手续,然后根据验收单等证明材料进行财务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按照被投资公司的账务处理进行编制。此外,个人股东还需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总的来说,以实物投资入股的账务处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被投资公司...

  • 【解答】首先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是房产不涉及增值税)然后确认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固定资产清理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你们双方协商实物的价值,签订合同,若是设备等固定资产就: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若是以商品、存货、原材料投资,则: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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