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为其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为什么不需要在他的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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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合并级别,此贷款相当于在组级别的贷款。如果涉及外部担保或股东担保,则需要披露,以反映该贷款的真实担保。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贷款担保实际上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属于内部担保。在合并期间,它实际上已经被消化了,而披露反映出它只为自己提供担保。如果不是质押、抵押等,而只是一种纯粹的信用担保,那就毫无意义了。如果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涉及质押、抵押等事项,则需要披露,相当于在合并层面上上升时的质押、抵押等担保事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家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并可以通过协议实际控制另一家公司的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由另一家公司持有股份或由另一家公司通过协议实际控制股份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分行是与总行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由总行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进行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行在法律和经济上都不独立,属于总行的附属机构。总行对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对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资金调度和人员管理行使指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银行贷款是从银行借的钱。我国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中有一部分被用作流动资金,如工业企业的固定贷款、超额贷款和结算贷款,商业企业的商品流通贷款,农副产品预支存款贷款等;有的采用小规模技术措施,如工业企业小规模技术措施借款、工业技术措施借款;部分用于基本建设和专项资金项目,如基本建设贷款、大修贷款等。银行贷款实行物资担保,按期使用,按期归还,付息。银行存款可以记入“银行贷款”账户。当借款时,赊账(或增加)。当返回时,借记(或减去)账户,余额表示未偿还余额。银行贷款也可以按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专项贷款等总分类账户。
- 合并层面上这笔借款相当于是集团层面的借款,如涉及到外部担保或股东担保等,则需要披露,反映这笔借款真正的担保情况。
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借款担保实际还是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属于内部担保,在合并时实际已消化,披露出来反映的只是自己给自己提供担保,如果不是质押、抵押等,只是纯粹的信用担保的话,那么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涉及到质押、抵押等,则需披露,相当于在合并层面上行也是有质押、抵押等担保事项。 - 提供担保只是可能会存在代为偿债的可能性,可能性大小并无法评估,属于或有事项。因此不需要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只有95%以上的可能性会发生,且金额确定的情况下,才需要确认为预计负债在报表中体现。
另外,担保情况必须在附注中给报表阅读者提示,也是信息披露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贷款担保实际上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属于内部担保。在合并期间,它实际上已经被消化了,而披露反映出它只为自己提供担保。如果不是质押、抵押等,而只是一种纯粹的信用担保,那就毫无意义了。如果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涉及质押、抵押等事项,则需要披露,相当于在合并层...
你好,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虽然有投资关系,但是都是独立的法人,无论是全资子公司还是参股公司,母公司都可以为其提供担保!但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
母公司借款给全资子公司是否需要披露的具体确认方式为:法律并未作明确限制。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如果无规定的,由于子公司也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其借款行为是合法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主观:子公司的债务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
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通则》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 境内依法设立的 经营贷款 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