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为境内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如何缴

境外机构为境内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如何缴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 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第七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境外机构为贵公司提供设计劳务,其中两次到现场(境内),境外机构在境内构成机构场所,其在境内提供劳务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同,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缴企业所得税时,按如下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为 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 境内的,应全额在 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 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 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 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我国与境外机构有税收协定,境外机构的人员到境内现场工作,如果在任何十二个月在连续或者累计未超过183天的,境外机构在境内未构成常设机构(具体判定标准按国税发〔2010〕7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其取得的所得,不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时,境外机构需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规定,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前或者申报相关纳税义务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备案手续。

    境外机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可指定贵公司为扣缴义务人,扣缴境外机构的企业所得税。
  • 因此,境外机构为贵公司提供设计劳务,其中两次到现场(境内),境外机构在境内构成机构场所,其在境内提供劳务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同,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缴企业所得税时,按如下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七条规定,...

  • 支付境外设计咨询费需代扣营业税。根据新的营业税条例规定,对于境内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咨询费、设计费等,属于应征营业税范围。1、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 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

  • 1.预提CIT.按照现行的CIT税法和与germany签定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这个很好查到的.如果合同的服务期不超过183天,就不够成常设机构不需要交所得税.在按照协议向tax bureau申请免税的时候,需要提供合同,发票,你parent公司的德国居民企业身份证明和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如果超过183天,那么按照协议,天朝对非居民...

  • 有个别劳务不需代扣,如在国外住宿、装裱等。5万美金上下理论上无区别,只是强制银行5万以上必须见税票才能付(就是让银行当做税务监督员)5万以下没那么严而已。关联公司无区别。

  • 特别是对于在实务工作中,境外机构(一般为境外母公司)派遣人员到我国境内外资企业(一般为境外母公司在境内的子公司或其他合资、合作企业)担任高层领导、技术人员和其他职位,我国境内企业向境外机构支付的派遣费用是否应认定为境外机构在向境内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和税务机关间有很大的争议。如果境内企业支付的这笔派遣费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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