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一般纳税人了会不会被取消资格呢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已经确认不得取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想注册一般纳税人,那么一定不久就会有相关业务发生。申办一般纳税人的时候,主管税务机关会审核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如果贵公司确实没有应纳增值税发生,那也不会批准的。
如果根据预计,会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被批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在一段时间内确实没有发生应税业务,国税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零申报的原因上报说明的。不存在找麻烦一说,只会和其他一般纳税人一样进行日常的了解情况。
一、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所以,你只要如实申报,一般不会轻易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已经确认不得取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五条进一步明确,纳税人一经认定...
这个你大可放心。不会被取消的。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他们说怎样就怎样的,不要说拒付余款,先交的都应该退回来。因为他们没有完成委托任务。
是的,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经认定能不能取消。第十二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
不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