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可以评纳税评级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可以的。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2014年10月1日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2003年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纳税评价
纳税信用级别一个纳税年度评价一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信用等级 - 可以的。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1] 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的基础上,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
可以的。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2014年10月1日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2003年7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纳税信用评价,并且在以后的存续期内持续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执行国家统一的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即:由个体工商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一旦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后,将促进其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同时,纳税信用级别也将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敲门砖,有助于其搭...
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持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不纳入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2023年的税务评级时间为9月1日到11月30日,主要评估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税务机关制定,一般都会以纳税种类、纳税额度、申报及缴纳情况、发票管理等为评估内容。纳税人的评级结果将作为其信用评价的参考指标,有可能对企业的融资、合作伙伴选择等方面造成影响。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