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佣金税前扣除

保险企业佣金税前扣除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的规定:二、保险企业营销员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保险企业应按保险合同的全额保费收入计入应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保费收入。(二)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在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的5%部分,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对退保收入的佣金支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保险企业应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的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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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如下:1、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其他事项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

  • 法律分析:佣金手续费及费用的扣除基数: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寿险企业应从当年全部保费收入中扣除退保金后的余额的10%。2.其他企业:按照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中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员...

  • 手续费和佣金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准予据实扣除;人身保险:10%;2、电信企业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3、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

  • 法律分析: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标准:(1)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准予据实扣除;人身保险:10%。2.电信企业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的规定:二、保险企业营销员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保险企业应按保险合同的全额保费收入计入应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保费收入。(二)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在不超过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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