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税务稽查实施部门作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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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
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
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2、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的告知环节,对于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2、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的告知环节,对于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不是。稽查局通常是承担税务稽查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是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会计簿册、账目凭证等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违法行为后可以立案调查,最终形成税务处理决定书,并不是所有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都必须由稽查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是税务机关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
税务稽查中的告知义务包括:1、回避的告知;2、检查情况与结果的告知;3、处罚事项的告知4、执法文书要求的告知。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要求税务机关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要履行告知义务,这是行政程序正当原则的基本要求,如果税务机关违法程序规定,...
税务稽查不是一定要发税务事项通知书结果告知。税务稽查结果检查结束前,稽查人员可以采用口头或《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形式将检查结果及依据告知企业,并可要求企业在限期内对此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稽查决定书出来之前还有告知书。因为告知书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通知其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实和依据,并告知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执法文书。而稽查决定书则是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是否违法的事实认定,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文书。因此,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