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简易征收进项可以抵扣么

不动产租赁简易征收进项可以抵扣么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法选择简易征收办法的,可以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 票所涉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
  • 如果是不动产租赁按5%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是不得抵扣的
  • 如果是不动产租赁按5%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是不得抵扣的

  • 因此,取得的不动产租赁简易征收的专票进项是否可以抵扣,需要视具体租赁项目是否符合上述特殊规定。若项目不在特殊规定范围内,即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能享受相应的抵扣政策。反之,若项目属于上述特殊规定范围,开具的应为普通发票,不可享受增值税进项抵扣。

  • 确实如此,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他们选择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进行出租或出售,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增值税征收率将定为5%。一旦采取简易计税方式,意味着相关的进项税额将无法被抵扣。这一政策的具体背景在于,国家税务总局为了简化纳税流程,对特定类型的不动产交易实施简易计税办法。具体而言...

  • 可以开5%的专票,可以抵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现行政策,如果是不动产租赁按5%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是不得抵扣...

  • 选择简易征收不动产租赁,电费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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