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销售的货物全都属于免税项目,那么进项税怎么处理,还要交增值税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楼上对你第二个问题回答的很对!
2.如果销售的
货物
全都属于免税
项目
,那么进项税怎么处理,还要交
增值税
吗?
答:由于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根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
进项税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
应税劳务
;你公司不能
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处理请将该进项税额计入有关的
资产成本
或
费用
.当然就不用缴纳增值税了.同时,特别告诉你: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
劳务
,不能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因为农机是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的,取得的专用发票可全部计入成本。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但是在购进项目部分用于应税项目部分用于免税项目的情况下,对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普遍认为比较科学的方法是采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用于免税的也是需要交增值税的;只要实质上和销售无异,都是需要交税的,比如把销售的货物作为员工福利发放,或是用于在建工程等都是等同于销售,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注意:除非是销售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国税总局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4、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5、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第三条 除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