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新政策
- 法律分析:一、税法中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即《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即《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其中,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包括: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即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二、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即《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即《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其中,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包括: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即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超过500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法律主观: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 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 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 消费税 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
纳税人购入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而言,指的是纳税人自2024年1月1日起,实际发生的购买行为,并在2024年1月1日后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根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根据财税[2024]113号文件,对于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会计处理上是...
二、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抵扣。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即《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
法律分析: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