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绿牌车抵税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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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义买车可以抵税避税。假设你购买一辆车,不含税价格为30万元,用公司名义买入。1、购车的 可抵扣进项,抵税金额为30万元*13%=3.9万元;(参照财税[2013]37号附件 一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因此,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新购买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进项税额,可不再区分是否自用,均可抵扣进项税额)。2、购买的车可做为公司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全额抵扣所得税,可抵税金额为30万元*25%=7.5万 元;3、车辆日常的购置税、年检费、维护保养费、车强险、加油费等费用都可以抵扣所得税,假设每年 此费用总计4万元,则每年可抵税金额为:4万元*25%=1万元,假设该车可使用8年,则总抵税8万元。虽然,以公司名义买车虽然避税很可观,但是也不是没有弊端的。毕竞以公司名义购车,车子作为公司的资产,在公司破产或者产生利益纠纷时,车子会作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被用于抵债,因此,当公司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将车子及时转到个人名下,当然,转让过程需要缴纳一部分税,但是因为转让时价格已低于原购买车的价,整体税收的缴纳金额都会对应下降!说到避税,你可能会问:“纳税是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怎么能说合理的避税呢?“避税不是犯罪吗?我们能做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辩证地对待它。避税不同于逃税。避税是以合理的方式减少税收支出,而逃税不是对需要纳税的项目纳税。合法避税是指纳税人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施逃避纳税义务,减少税收支出。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它是一种正常的法律活动。合理避税不仅是财政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业等各部门的配合,从签订合同、资金收付等方面入手。
2、购买的车可做为公司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全额抵扣所得税,可抵税金额为30万元*25%=7.5万 元;3、车辆日常的购置税、年检费、维护保养费、车强险、加油费等费用都可以抵扣所得税,假设每年 此费用总计4万元,则每年可抵税金额为:4万元*25%=1万元,假设该车可使用8年,则总抵税8万元。虽然,...
纳税人购进新能源车(绿牌)与其他车辆(蓝牌)一样,符合抵扣规定的,按照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金额记入固定资产,两者在这方面没有区别的。只是,符合规定的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而其他车辆不能享受这样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