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票的规格型号和销项票不完全相同行不行啊

进项票的规格型号和销项票不完全相同行不行啊
  • 就你所说的税务查帐,是指查库存账吧。那你们的库存材料账记录是否完整呢?因为比较税务人员不是了解你们产品的专业人员,所以,产品型号不是绝对考量标准,只要你总的库存材料账记录完善,你可以解释得清楚就好。如果就这么细节的产品型号来卡你们的话,估计也是在其它某些方面没处理好吧,呵呵。
  • 不可以,进项票型号和销项型号应该是一样的。
    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就是说,商品名称在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名称必须一致。
    简单的来说就是:
    1、买入和卖出货物不一致,涉嫌的是虚假发票
    2、税务局需要你提供购买合同及产品清单,以确定你不存在虚开或者恶意取得虚开发票的行为
    3、建议准备好账务,找好专业的事务所,迎接税务稽查

    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不填,不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常认证。没有看到发票的票样,如果在货物栏填写了规格和型号也是可以的,可以收下。如果货物栏也没有规格、型号,则需要退回开票方重新开具。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与发票认证过程相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运用加密技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 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多次加密,产生发票中的密文或二维码。
    规格型号栏不填,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 规格型号栏不填能认证。只要是真实业务就可以认证,但是需要在其他栏(如货物栏)标明型号和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项发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销项负数发票
  • 不可以,进项票型号和销项型号应该是一样的。

    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就是说,商品名称在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名称必须一致。

    扩展资料抵扣途径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发票
  • 严格来说不行。东西多 你可以叫人家付清单啊。何必非要让他人为难呢。税务在执法的时候也有执法风险。你开票可以建立个库存系统,自己核算方便,开票也方便。规范核算是很基本的要求。不要抱侥幸心理,要从自身规范做起。
  • 进项票的规格型号和销项票不完全相同是不可以的,进项票型号和销项型号应该是一样的。 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进项票一般指进项发票。 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销项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东西开给客户的发票。进项发票,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拓展资料:一、进项发票的进项税额:1、进项税额简介: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2、抵扣途径:(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3、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二、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 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 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 我觉得只要东西是一样的,建立的进销存的账目可以体现完整的进销业务,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最好是进来的时候是什么,销售的时候是什么。这样便于日后核对,有据可查!~
  • 不可以,进项票型号和销项型号应该是一样的。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

  • 只要解释得通就可以。就是说一致的情况完全没问题,但不一致就有可能被查,你解释合理税局一般也不会追究。实际点说,作为良好的纳税企业,一般小差异税局也不会闲得蛋疼跑去查你就是了,是否合理他们自有判断,又不是傻。

  • 看来 这个情况你已经和税务解释了,但行不能,而且看这时间长短,如果发生时间不长,可以和客户商量,签订补充协议并重新换发票,如果时间很长了,税额也不大的话,还是按税务局的要求交点吧,要不他们是不会罢休的。

  • 这没什么影响。在商业流通领域,采购零配件生产组装后整体出售,或者破开包装零售等都是正常的销售行为,更何况只是变更了一下规格型号呢!而且,只要是真实合法的交易,并且开具的发票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也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在税法方面也没有特殊要求和限制。

  • 法律主观:进项和销项的明细必须一致。相关部门明文要求,出卖方开具 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买受人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出卖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 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法律客观...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