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能在上市公司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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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出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但是可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负责人
在担任财务工作的人员,要具备会计资格等证书,相对高级的职位,还需要相应的工作经验,例如: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所以在相应的职位没有相应的证书和工作经验是不可以在上市公司出任财务工作的。
还有一些回避原则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私人上市公司除外)
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 - 一、国有企业是有规定,企业负责人的妻子不得担任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科。
1、财政部财会字19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二、非国有合资企业是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需要看企业自身制订的规章制度里是否有回避制度。
三、私营企业独资的,企业领导的妻子把所有岗位包了也是可以的,因为私营企业老板说了算。
一、国有企业是有规定,企业负责人的妻子不得担任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科。1、财政部财会字19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法律法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答案】:A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
上市公司总经理不能兼任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这意味着,在任何类型的公司中,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能兼任监事。因此,如果某人担任公司监事,他就不能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