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方开增值税税票时忘记写单位了,对方验票时能验过去吗?
10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没有问题,不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因为单位(包括数量)不是组成84位密码的因素。一般来说,开票日期、 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税率等七个方面经过加密产生密文,只要不是这七个方面的内容,绝对不会影响发票的认证。
补充:发票认证:通过扫描或键盘录入的方法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主要信息(包括开票日期、 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税率、税额)和发票上的84位密文转化为电子信息,经国税机关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进行84位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上的相应内容进行自动对比,产生认证结果的方法。 - 重开呢,不然以后麻烦的拉
- 当然不行,一定不行
- 不行,得重开!
- 肯定不能~拿回作废重新开吧,速度。如果是这个月开的,赶在下月一号前拿回还可以作废,重新开。否则只能下月 红字冲回再开了。
晕倒,如果是:计量单位
那不要紧的~~~
勿挂怀,以后要细心啦~ - 要重开,不然验证通不过
- 不影响,只要密码区不错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对方有要求重开也可以红冲,再开一次,没有关系的。
- 没事的,不影响,你说是发票中的“计量单位”吧?
- 完全同意楼上的观点~-~
- 同楼上
重开呢,不然以后麻烦的拉
不可以的。不可以不填单位。“购买方”栏填开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等都要全部填写准确的,不然收票方是无法认证抵扣的,而发票内...
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填写准确的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等信息,否则收票方无法进行认证抵扣。而发票内容里的“单位”可以不用填写。在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是密码区、金额和税额以及开票日期等内容。即便这些信息完全正确,如果纳税人信息填写不准确,...
所以,如果你不是开具清单发票,那么就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发票。未填写计量单位信息的,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作废发票后重新正确开具(发票全部联次齐全且未被认证抵扣、时间未跨月份以及其他依法允许作废的情形),如已无法执行作废操作的,就应该开具红字发票(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红冲后正确进行开...
不可以,必须输入相关单位名称才能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等都要全部填写准确的,不然收票方是无法认证抵扣的,而发票内容里的“单位”可以不用填写的。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密码区、还有金额和税额以及开票日期等地;但如果纳税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