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需当月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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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 票认证后,需当月作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并在次月的申报期内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当月认证需当月抵扣。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
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
认证发票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局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未按规定入帐,即使通过税务防伪税控系统认证,也不允许抵扣。 - 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如果你不想本月抵扣
可以以后月份再抵扣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当月抵扣。没有规定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必须当月抵扣,但规定当月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必须当月作进项税额抵扣的账务处理,并在次月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
法律分析:当月认证的发票是必须当月抵扣的。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方可作为扣税凭证。如认证不符,按规定处理。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三条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后当月可以抵扣的。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一定必须当月抵扣,根据税法规定,只有当月认证相符的发票才需在当月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处理,并应在次月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对于不同费用的处理,例如医疗费用,依据医疗机构的收据和相关证明;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公务员出...
通常是指认证发票次月15日前,申报上月增值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相当于当月认证的发票,当月应作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至于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可作为留抵税额,留待下期抵扣,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即使下期仍然没有抵扣完,可无限期向后结转,直至企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