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后没有使用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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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后没有使用,形成“滞留发 票”:
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没有使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 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没有使用、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全国每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成千上万份,通过抵扣联去找存根联比对,比对正常后,这个号码的发 票就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进行核销,尽量减少系统数据库的无法核销的数据),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 抵扣原因。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后没有使用,所产生的影响是形成“滞留发票”。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使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没有使用、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全国每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千上万份,通过抵扣联去找存根联比对,比对正常后,这个号码的发票就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进行核销,尽量减少系统数据库的无法核销的数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如下:1、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2、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3、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5、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6、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专用票的税务管理很严格,税局一旦发现问题会予以追究。实际中,各地税局会要求存在滞留发票的公司必须对滞留的原因加以说明,同时也会对存在疑点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些公司存在滞留发票,目的是想偷漏税,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隐瞒抵扣发票,使税负从表面上看与正常公司相符,这就造成很多该抵扣的发票不去税局抵扣,造成发票滞留。《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如果单位以单位名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进行报销,即未进行认证,将产生发票滞留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单位或个人通常不会有直接的影响,但需要明确未认证的具体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超过开票当月,卖家将无法对该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对于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保存两年,以便接受税务机关的核实。
如果以单位名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报销,也就是不认证,会产生发票滞留,对单位或个人没有影响,只是需要说明未认证的原因,如果超过开票的当月,卖家无法作废发票。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建议保存两年,接受税务机关核实。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后没有使用,所产生的影响是形成“滞留发票”。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使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因为没有使用、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
开了发票不报销对公司有影响。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进行报销,会导致发票成为滞留票;存根联信息将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国家税务总局会在次年的6月底前下发滞留发票信息,购买方税务机关将查明不抵扣原因。如果不按规定处理滞留发票,公司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因此,公司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所不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会因为未报销而成为滞留发票。但即便如此,若单位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未进行报销,也应明确说明未报销的原因。虽然这不会对单位或个人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但也应妥善保管此类发票,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值得注意的是,若超过开具发票的当月,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