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会计核算的新旧比较?

资本公积会计核算的新旧比较?
  •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人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变动”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或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5.减资的处理。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6.套期保值产生利得或损失的处理。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属于有效套期的,应按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套期工具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按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借记“被套期项目”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被套期项目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7.递延所得税涉及资本公积的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与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与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  新准则“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内容较原制度有所增加。调账时,应将“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将“资本公积”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新会计准则体系下,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本在“资本公积”核算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改为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为了防止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盈余操纵和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原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将一些非经常性损益计入“资本公积”,例如捐赠收益、重组收益、政府专项拨款、关联交易差价、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该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国际惯例,违背了会计处理的对称性原则,导致了微观会计信息的失真,宏观经济信息失实。   近些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市场监管更加健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大大提高,投资者的鉴别分析能力也在逐步提升。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趋同,适时地修改了相应的准则。   1.捐赠会计处理的变化   原会计准则体系和制度规定,现金捐赠直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捐赠按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记入“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在捐赠资产处置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新准则体系对于捐赠的会计处理,没有具体准则对其进行规范,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三十八条对利得和损失的定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因此,捐赠收益应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2.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处理的变化   原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债务重组收益应当作为利得,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3.政府专项拨款会计处理的变化   原会计准则体系未对政府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项目的专项拨款,企业应在收到时,暂作长期负债处理;待项目完成后,属于费用而按规定予以核算的部分,直接冲减长期负债,属于形成资产价值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根据这个定义,政府专项拨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政府专项拨款,应在“递延收益”核算,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各期的“营业外收入”。   4.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差价核算的变化   据财政部财会[2001]64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形成的差价,视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在“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核算。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未明确该类事项的会计处理,但笔者认为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交易差价可视同关联方之间的捐赠,应参照捐赠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所以关联交易差价收益应记入“营业外收入”。   5.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核算的变化   原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下,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利得和损失的定义,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作为当期利得,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不再存在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存在合同汇率的情况下,外币资本应按合同汇率确定,合同汇率和外币资产入账汇率不同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在“资本公积”下单独设明细核算。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十条:“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因此,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外币投入资本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三、资本公积中的准备性项目的内容有所增加   准备性项目有两个特点:第一,它所导致的股东权益增长主要是账面增长,并没有实际的资金流入,在相关资产被处置、转让时,增值部分才能得到实现;第二,具有不稳定性,其价值通常随着相关资产价值的变动而上下波动。原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下,在“资本公积”核算的股权投资准备具有以上的特点。新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对某些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并且引入“公允价值”概念,“资本公积”下准备性项目内容有所增加。   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这一点和原核算方法一致。   原准则和制度规定,投资转让时,“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用于转增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未明确权益法核算形成的股权投资准备在投资转让时如何处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笔者认为,在长期投资转让时,转销与之相关的资本公积,同时应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时,转销与之相关的资本公积,计入当期损益。   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转销与其相关的资本公积,计入当期损益。   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的,在未行权之前,暂时在“资本公积”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股本”(“实收资本”)或“库存股”,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总之,新会计准则体系下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精简了很多,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暂时性项目。在核算时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原“资本公积——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在相关资产处置后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值得注意的是,转增资本时,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及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原准则和制度下形成的“股权投资准备”、“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在相关资产处置后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可用于转增资本;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 调账时,应将“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将“资本公积”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新会计准则体系下,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本在“资本公积”核算的非经常性损...

  • 问:答:《企业会计制度》资本公积核算的有关规定,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其他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区别: (1)《企业会计制度》修改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其他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中,有关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有关核算规定。如原...

  • 综上,"待转资产价值"与"资本公积"在新会计准则中,主要的区别在于其会计处理流程和目的不同。"待转资产价值"更多用于记录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调整以及所得税的缴纳情况,而"资本公积"则主要用于记录接受捐赠资产价值与应缴所得税差额部分,反映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同时,通过比较新旧会计准则,我...

  • 2、长期股权投资 选择的核算方法不同:控制、达不到重大影响、达不到共同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达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用权益法核算;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进行调整。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计价也不同,在同一控制下,(1)企业合并形成的其初始成本为“取得被合并方所...

  • 6.《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利润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计入当期损益。7.《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①规范的范围原准则: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新准则:建造合同、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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