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款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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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是免税收入,不是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是免税收入,不是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
外贸商业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不缴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款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出口退税款不并入收入总额。因为,出口退税退的是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是企业购进货物负担的部分,不是本环节实现的税收。所以,出口退税款不并入收入总额。
出口退税是国家对企业已纳增值税的退还,不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基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出口退税款不属于会计损益,也不属于收入总额。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算收入或利润。计入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或单独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2、加入公司想出口1台设备,外购成本90万(含17%增值税),其他成本10万(不含税),出口销售92万,需交纳增值税:2*0.17=0.34万,出口退税税率为17%,退税额=92*0.17=15.64万元,该业务是否在财务上反映盈利?,即92+...